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加强城乡为老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到2010年,市精神病院进一步完善老年病房的设施设备。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二级及以上医院要积极开设老年病门诊,在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收费等方面实行优先服务。每年为辖区内百岁以上老人提供不少于1次的免费体检、巡检。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居民出行20分钟左右的要求或以中心村(社区)为基础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就医。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中医药服务。为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五)初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到2010年,全市建成县(区)社会养老服务中心4个;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站2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140个。80%以上的城镇居民和60%以上的农村居民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建立财政专项经费补贴保障机制,逐步开展对城乡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放“养老服务券”的方式,依托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各服务网点,为困难老人实施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服务。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财政局。
(六)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年均增长10%,力争到2010年,总床位达到1.2万张。完成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工程,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0所,新增床位600张。巩固深化集中供养工作成果,确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90%以上。提升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逐步将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10年,全市有30所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七)加强基层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完成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扩建工程;继续扶持农村老年活动设施建设,3年内资助300个行政村新建、改建老年活动室,80%的农村老年活动室达到星级老年活动室标准,到2010年,全市基本达到村村有老年活动室。对低保户老年人家庭实行有线电视入网费(初装费)和视听维护费全免政策。三年内争取创建体育强县1-2个,体育强镇10-12个,建设小康体育村250-300个,为基层老年人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更多的健身场所;积极鼓励乡镇、街道的国民体质测试站与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新建镇(乡)国民体质监测站10-12个,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