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口计生委、江苏省工商局、江苏省质监局、江苏省广电局、江苏省妇联、江苏省残联、江苏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持续消除碘缺乏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7〕24号)
各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妇联、残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盐务局(盐业公司):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和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10年95%以上的县(市)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根据国家
卫生部等十三个部门(单位)制定的《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卫疾控发〔2006〕443号),结合我省实际,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江苏省持续消除碘缺乏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持续消除碘缺乏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口计生委
江苏省工商局
江苏省质监局
江苏省广电局
江苏省妇联
江苏省残联
江苏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盐务管理局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江苏省持续消除碘缺乏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
碘缺乏病是自然环境缺碘所致、广泛危害人类健康的地方病,是影响人口素质、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历史上江苏曾是碘缺乏病广泛流行的地区之一,省内缺碘地区分布较广,缺碘地区与高碘地区并存。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99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以全民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到1999年,全省总体上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并通过了国家评估验收。到2006年,13个省辖市以市为单位均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全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进入了可持续发展阶段。为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10年95%以上的县(市)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根据国家
卫生部等十三个部门(单位)制定的《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