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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下达省规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筹措计划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下达省规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筹措计划的通知
(毕署通〔2009〕37号)


毕节地区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经行署研究决定,由你公司作为业主负责承担毕节地区境内省规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分年安排解决, 计划2009年拨款5000万元、2010年拨款10000万元、2011年拨款15000万元因财政资金分年到位,前期建设资金由你公司商请银行贷款解决。银行贷款由财政还本付息,并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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