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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告工作的通知

  注:1、本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集汇总,于每月3日前上报县级卫生机构;县级卫生机构审核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上报市级卫生机构;市级卫生机构审核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上报省级卫生机构;省级卫生机构审核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疾控处;
  2、“累计”为历年来或当前的总数,“--”不需要填写。

  附件2: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进展表  
  (截止至   月底)

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工程总进展(%)
县(市、区)乡村人口(万人)项目总经费(万元)省补资金到位(万元)到位率(%)地方资金到位(万元)到位率(%)到达乡镇资金小计(万元)设备资料等业务工作支出(万元)乡镇人员劳务支出(万元)乡村医生劳务支出(万元)资金使用小计(万元)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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