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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下发江苏省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试点内容包括市政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与二次供水水质监测;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出厂水水质监测;当地水性疾病相关资料收集与水性疾病监测;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运行以及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
  根据卫生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次监测点确定为南京市、苏州市、徐州市、盐城市4个省辖市和张家港市、宜兴市、高邮市、丹阳市、新沂市、大丰市6个监测市。
  (一)基本情况调查
  了解集中式供水单位水源类型、水资源分配、水源污染状况、取水方式(水处理工艺、消毒措施等)、供水量、供水范围和供水人口等监测点基本信息。
  (二)水质监测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 -2006)执行。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
  监测指标和监测频率参照表1执行。

  表1 监测频率和监测指标要求

类  型

监测频率

监测指标

市政供水

出厂水

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

GB5749-2006中要求的全分析

末梢水

枯水期1次(10%监测点)

GB5749-2006中要求的全分析

每月1次(90%监测点)

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pH、肉眼可见物、铁、锰、COD

二次

供水

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

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pH、肉眼可见物、铁、锰、COD、氨氮、亚硝酸盐氮

自建设施供水

出厂水

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

GB5749-2006中要求的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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