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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江苏省妇幼卫生监测、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江苏省妇幼卫生监测、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规财〔2007〕77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省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经研究,现将我省2007年妇幼卫生监测、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07年江苏省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2、2007年江苏省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附件1:
2007年江苏省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基层监测能力和监测工作质量,根据卫生部项目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2007年江苏省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
  健全我省妇幼卫生监测体系,提高我省妇幼卫生监测能力和监测质量,为制定我省妇幼卫生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年度目标:
  1.项目地区各县(区、市)孕产妇死亡率比2006年下降10%。
  2.项目地区各县(区、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
  3’项目地区各县(区、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比2006年下降10%。
  4.使项目地区监测人员掌握出生缺陷全人群监测方案。
  二、实施范围
  4个国家级监测点所在的省辖市,分别是无锡市(宜兴市为新增国家级监测点)、徐州市(新沂市为新增国家级监测点)、南通市(市辖3区均为新增国家级监测点)和宿迁市(沭阳县为新增国家级监测点)。
  三、项目内容
  (一)健全妇幼卫生监测体系
  健全项目地区县(区、市)、乡(街道)、村妇幼卫生监测网络,完善妇幼卫生监测队伍:县(区、市)妇幼保健院(所)有2-3名专人负责妇幼卫生监测,县(区、市)级其他医疗机构有1-2名专人协助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1名固定人员负责妇幼卫生监测工作。
  (二)培训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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