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学习,完善程序,有计划地落实好卫生监督抽检和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卫生监督抽检和专项整治工作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地要将工作计划早分解、早安排、早落实,并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按照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和《工作计划》等的要求,严格执行样品采集、确认、检验、告知、公布等各项程序和要求,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和文书制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抽检和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组织查处。
三、克服困难,提高质量,高度重视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卫生监督抽检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信息量大,各信息报送责任单位要为相关人员安排好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并要求有关责任人按《工作计划》做好抽检结果的数据收集、整理、核对和汇总工作,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抽检结果向社会通报7个工作日后,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有关信息报送省卫生监督所,我厅委托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工作计划》中有关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信息的复核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填写汇总表,避免出现各种缺漏项和逻辑、统计错误等问题。对于不合格产品,请各地同时报送采样单复印件、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原件和检验结果告知书复印件等相关执法证据。
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请各市于每月5日前同时上报本地区上个月发现或查处的2个典型案例,案件范围包括健康相关产品范围内违法案件,报送内容包括:信息来源、对违法事实的具体描述(包括有关单位或人员、违法行为性质和后果、违法产品的数量和影响范围),负责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结果。可同时报送反映该案例情况的照片,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卫生部。
四、密切配合,注重效果,最大程度地发挥卫生监督抽检和专项整治的放大作用。卫生监督抽检和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到现场监督检查、采样、检验和信息汇总等多个环节,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优先安排好卫生监督抽检任务,避免出现检验计划不落实、检验项目不完整、检验报告出具不及时等情况。同时,各地要加大信息通报和宣传力度,发挥好卫生监督抽检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放大作用,使之成为增强企业自律、引导市场消费和社会了解卫生执法窗口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