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暂行)》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7〕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从2001年开始,我厅根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标准》),启动了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并对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促进了全省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原《试行标准》已经滞后,为此,我厅对《试行标准》进行了修改,制定了《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标准》,见附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和动态管理的依据。现将《暂行标准》印发你们,供你们在创建和管理中参考。
附件: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暂行)
二○○七年七月十日
附件:
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暂行)
项 目 要 求
| 分值
| 评 分 要 点
| 扣分
| 得分
|
一、技术水平
| 80
| | | |
⒈能独立完成并常规开展相应等级医院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项目,疗效较好。
| 50
| 必备项目20分。缺1项扣7~10分(不能独立完成的项目作为缺项);
常规开展20分。一个项目不能常规开展扣7~10分。
治疗效果10分。一个项目达不到要求扣5分。
| | |
⒉积极引进并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近3年有引进或创新技术,并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必须为第一获奖单位)。
| 12
| 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一等奖得12分,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有一项得1分。(非第一获奖单位不得分)
| | |
⒊能开展与重点专科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实验研究,近3年承担了厅级以上课题(无经费的指导性课题不统计),其中应用性研究项目>70%。
近3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中华医学科技奖)。
| 10
| 课题5分。厅级以上3分;应用性研究项目比例2分,每降低10%扣1分。
成果5分。临床应用性研究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得5分;其它研究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每项得3分。
| | |
⒋近3年专科专业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情况。(非中华系列期刊不予统计;专著必须为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
| 8
| 每篇2分。
(被IM、CA、BA、Medline、SCI、EI、ISTP
收录每篇加4分)
| | |
二、人才队伍
| 60
| | | |
⒈有1~3名与临床重点专科业务要求相适应的学科带头人,在本专科技术开展中能起领头作用,具备正高职称,年龄≤60岁。
| 20
| 数量3分。有1名得1分。
作用7分。达不到要求扣7分。
职称5分。如只有1名,达不到要求扣5分;
如有2名以上,有1人达不到要
求扣2分。
年龄5分。平均年龄>60岁扣5分。
| | |
⒉专业人才形成梯队。医师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100%,其中硕士学位以上人数≥20%;高、中、初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达到等级医院评审要求;人才后备队伍平均年龄≤45岁。
| 25
| 学历要求10分。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职称比例8分。达不到要求扣8分。
年龄要求7分。达不到要求扣7分。
| | |
⒊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率达100%,近3年结业考试合格率达100%。
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近3年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取得规定学分率≥95%。
| 15
| 临床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7分,继续医
学教育8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非临床专科只检查继续医学教育,每下降1
个百分点扣1分。
| | |
三、医疗设备
| 40
| | | |
⒈相应等级医院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项目中,能开展的项目所必需的专科共用设备齐全,设备完好率达100%。
| 10
| 不全扣6分。设备完好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
扣1分。
| | |
⒉相应等级医院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项目中,能开展的项目所必需的专科专用设备齐全,设备完好率达100%。
| 15
| 不全扣8分。设备完好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
扣1分。
| | |
⒊重点专科主攻方向所必需的专用基本实验设备齐全,设备完好率达100%。
| 10
| 不全扣6分。设备完好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
扣1分。
| | |
⒋各项设备在业务开展中能充分发挥作用。
| 5
| 达不到要求扣5分。
| | |
四、专科管理
| 20
| | | |
⒈行政管理组织落实,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制度健全;管理有序。
| 4
| 未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扣1分;制度不健全扣
1分;管理混乱扣2分。
| | |
⒉对业务发展、人才培养及设备配套等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 4
| 目标不明确、无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或计
划无可操作性不得分;内容不具体扣1分。
| | |
⒊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指标、有考核、有奖惩。
| 6
| 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得分,指标、考核
奖惩缺一项扣2分。
| | |
⒋群众对重点专科服务的满意度≥85%。
| 6
|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
| | |
总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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