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7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督查的预备通知
(苏卫传〔2007〕40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了解各地卫生监督工作情况,便于相互学习交流,促进我省卫生监督工作再上台阶,经研究,我厅拟于8月份对各地卫生监督有关工作进行一 次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
2、卫生监督抽检、专项整治及重点检查工作情况;
3、围绕《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工作开展情况;
4、省卫生厅卫生行政许可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
(二)检查形式及有关要求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会、发放意见表等形式了解有关情况。
请各市结合本地工作,围绕通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内容详见附件),形成书面自查总结材料和自评表,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我厅卫生监督处,联系电话:025-83620509,电子信箱:chengmh@jswst.gov.cn。
具体抽查时间由督查组直接与相关市联系。
附件:2007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督查评分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2007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督查评分表
市卫生局(盖章)
序号
| 督查项目
| 总分值
| 具体内容及分值
| 督查方式
| 评价标准
| 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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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扣分原因
|
1
|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
| 30
| 1、有贯彻落实《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卫生监督体系的文件(6分);
2、完成体制改革,有独立运行的卫生监督机构(8分);
3、卫生监督机构建立情况,机构装备达到卫生部建设标准的80%以上(8分);房屋建设达到卫生部建设标准(8分)。
| 查阅相关文件;现场查看装备和房屋情况。
| 1、有两部门联合发文得6分,单部门发文得3分,未发文不得分;
2、辖区内未独立建立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有1个扣2分;
3、每减少10%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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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卫生监督抽检、专项整治和重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 25
| 1、省卫生厅《2007年江苏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与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2007年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放射卫生、职业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落实文件(10分);
2、上述工作有方案和具体措施(5分);
3、7月份前要求完成的任务已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信息发布和上报(10分)。
| 现场查阅相关文件;对照已上报的全省汇总材料进行评价。
| 1、有1项计划未实施扣2分;
2、有1项计划无工作方案或措施扣1分;
3、有1项任务未按时上报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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