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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项目验收及2006年度项目中期督导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项目验收及2006年度项目中期督导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7〕13号)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卫生局:

  为加强重点地方病的防治工作,2005年、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安排了我省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等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厅定于2007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开展对2006年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的验收及2007年地方病防治项目的现场督导。请各项目市县,按照项目验收方案和督导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并以市为单位于8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电子表格上报我厅疾控处。

  附件:
  1、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江苏省地方病防治项目验收方案
  2、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江苏省地方病防治项目中期督导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一日

  附件1:
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
江苏省地方病防治项目验收方案

  为检查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完成质量,现对部分市县2006年地方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一、验收目的
  (一)检查项目完成情况,评估项目执行质量。
  (二)了解各项目市县在组织保障、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及地方财政对项目的支持情况等。
  (三)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困难,提出指导意见。
  二、验收范围
  饮水型地氟病病区水氟含量筛查和改水工程检测项目地区。
  三、验收内容
  (一)组织领导。了解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
  (二)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地方资金配套。主要了解2006年项目资金下达的时间和数量,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做到专款专用等。
  (三)技术培训、项目督导和验收。了解项目技术培训、项目督导和验收等情况。
  (四)项目完成情况。根据《2006年江苏省地方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第二部分确定的地氟病监测任务量,评价各市县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执行的进度、任务完成数量、完成的质量等;了解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所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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