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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方案》的通知


  (四)完善人才技术储备机制

  建立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突发急性传染病培训计划,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并提供师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对技术骨干通过进修、学习、演练的方式,提高其应对突发应急传染病的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突发急性传染病咨询专家组,组建省、市、县突发应急传染病应急处置队伍。突发急性传染病咨询专家组应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病原学检验、媒介生物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对预案方案、技术标准、处置措施进行评估,对疫情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对预案方案进行培训和考核。专家组和应急处置队伍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整充实咨询专家组和应急处置队伍,形成数量充足、专业合理、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队伍和覆盖各门类、各专业的咨询专家组。建立队伍管理制度,形成调用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并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分析预测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公共安全形势,发挥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适时组织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检验应急处置队伍的实战能力,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广泛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有关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发现、报告、防护、密切接触者管理的全员培训,提高其发现、报告和处置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相关知识和技术储备,主要包括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诊断和治疗等。广泛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成果。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实验室之间的联系与合作,鼓励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机构研究开发用于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诊断、检验、处置等技术。进一步强化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完善有关实验室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实验室和流行病学专业人员,承担全省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检验技术咨询和指导任务。

  (五)建立合作研究机制

  开展我省新发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生态学研究。加强动物源性疾病监测,研究我省新发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分布、流行规律、感染情况及传播媒介,为防范突发急性传染病提供基础数据。与农林、气象等部门合作,积极开展媒介生物和宿主监测,关注动物的异常发病和死亡,建立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生态学监测,做到监测哨点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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