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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下发江苏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基本情况调查。摸清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数量、类型、使用年限、卫生状况及清洗消毒情况等,掌握公共场所对卫生监督、卫生学评价及清洗消毒工作的需求;
  (二)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和服务能力建设。分析辖区内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工作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等能力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
  (三)探索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手段。制定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规范,探索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和监督信息公示,建立合理、科学、有效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模式。
  二、组织领导
  (一)试点工作在省卫生厅领导下,由省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承担,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成员如下:
  组 长:陈 华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周 玲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处长
      吴红辉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处长
      李延平  省卫生监督所所长
      陈连生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
  成 员:时玉昌  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王金敖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主任
      陈晓东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疾病防制科科长
      匡国正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副主任
      甄世祺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疾病防制科副科长
      王彩生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书记
  (二)领导小组下设卫生监督组、卫生学检测和评估组和技术评估专家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如下:
  1、卫生监督组
  组 长:李延平  省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时玉昌  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王金敖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主任
  成 员:匡国正、杜晨阳、张剑、黄凯云、张兵
  职 责: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并对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情况和清洗消毒及卫生学评估工作进行全过程卫生监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要时邀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专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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