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基本情况调查。摸清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数量、类型、使用年限、卫生状况及清洗消毒情况等,掌握公共场所对卫生监督、卫生学评价及清洗消毒工作的需求;
(二)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和服务能力建设。分析辖区内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工作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等能力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
(三)探索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手段。制定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规范,探索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和监督信息公示,建立合理、科学、有效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模式。
二、组织领导
(一)试点工作在省卫生厅领导下,由省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承担,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成员如下:
组 长:陈 华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周 玲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处长
吴红辉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处长
李延平 省卫生监督所所长
陈连生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
成 员:时玉昌 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王金敖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主任
陈晓东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疾病防制科科长
匡国正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副主任
甄世祺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疾病防制科副科长
王彩生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书记
(二)领导小组下设卫生监督组、卫生学检测和评估组和技术评估专家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如下:
1、卫生监督组
组 长:李延平 省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时玉昌 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王金敖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主任
成 员:匡国正、杜晨阳、张剑、黄凯云、张兵
职 责: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并对经营单位贯彻落实《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情况和清洗消毒及卫生学评估工作进行全过程卫生监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要时邀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专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