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和重点人才名单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7〕2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各单位民主推荐、资格审查、书面评审、综合考核、民意测评,并由省外35位院士及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团现场答辩、厅长办公会确认以及公示等程序,“科教兴卫工程”28个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和122名重点人才名单已经确定(见附件1、2),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和医学重点人才培养计划须经同行专家专题论证,由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我厅签订合同后实施。我厅近期将分别与有关单位组织省内外同行专家逐一进行论证,商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主要目标及年度考核指标,并正式签订合同。
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和医学重点人才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拟定年度经费资助计划,所在单位配套经费不得少于主管部门拨款。
三、我厅将健全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和医学重点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定期评估,滚动支持,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和医学重点人才每年12月底前须向我厅提交书面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我厅将按照合同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估。
四、3 个计划外医学重点学科纳入全省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序列,建设经费由南京市卫生局和省人民医院资助,省卫生厅负责管理、考核(见附件3)。
五、参加终审但未列入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17个学科作为医学重点学科培育点(见附件4),由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管理、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报省卫生厅备案。
六、参加终审但未列入医学重点人才培养计划的55位个人,可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的重点人才。各有关单位应加强管理,加大培养力度。
七、纸质《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合同书》和《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合同书》一式六份,请于2007年10月15日之前寄送我厅科技教育处。电子版合同书从我厅卫生科研管理网上同时填报。合同书式样请在我厅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
1、“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名单
2、“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名单
3、“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计划外)名单
4、“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培育点名单
二ΟΟ七年九月七日
附件1:
“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名单(一)
序号 | 中心名称 | 依 托 单 位 | 中心主任 |
1 | 糖尿病临床医学中心培育点 | 江苏省人民医院 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 | 张辰宇 |
2 | 生殖医学临床医学中心培育点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刘嘉茵 |
3 | 微创外科临床医学中心培育点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苗 毅 |
4 | 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临床医学中心培育点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滕皋军 |
5 | 重大疾病分子生物学诊断与治疗高技术平台培育点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张寄南 |
6 | 麻醉临床医学中心培育点 |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 曾因明 |
7 | 临床免疫高技术平台培育点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张学光 |
8 | 突发疫情处置高技术平台培育点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汪 华 |
“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名单(二)
序号 | 学科名称 | 依托单位 | 学科主任 |
1 | 母胎医学 | 南京市鼓楼医院 | 胡娅莉 |
2 | 小儿心胸外科学 | 南京市儿童医院 | 莫绪明 |
3 | 器官移植外科学 |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 陈静瑜 |
4 | 免疫病理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何韶衡 |
5 | 呼吸病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殷凯生 |
6 | 胃肠病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施瑞华 |
7 | 传染病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卢 山 |
8 | 老年医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丁国宪 |
9 | 泌尿外科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张 炜 |
10 | 肿瘤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束永前 |
11 | 耳鼻咽喉科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程 雷 |
12 | 康复医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励建安 |
13 | 心血管病学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沈振亚 |
14 | 神经外科学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张世明 |
15 | 实验诊断学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 王惠民 |
16 | 眼科学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 管怀进 |
17 | 血液病学 |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 徐开林 |
18 | 口腔正畸学 | 江苏省口腔医院 | 陈文静 |
19 | 生物医学工程学 | 南京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李越希 |
20 | 神经病学 |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 刘新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