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应急〔2007〕12号)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苏政传发〔2007〕153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卫生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灾害事故防范及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稳定既是维持其正常工作秩序的需要,又是确保被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保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及我厅印发的《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消防安全、医疗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事故防范等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要逐级明确责任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人。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医疗事故、公共卫生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治安案件等,导致群众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灾害事故防范和处置的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消防安全制度、治安防范制度、灾害事故报告制度、院内感染控制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污水处理制度等,并落到实处,常抓不懈。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要严格执行日常防范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督导制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