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镇卫生机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7〕46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要求,2007年将在全省继续开展乡镇卫生机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现将项目的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落实。
各有关医疗机构和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培养乡镇卫生机构中医人才的重要意义,把培养基层中医人才和建立中医药网络联系起来,积极落实本项目的有关责任和要求。
各级市、县卫生局要根据本项目要求,组织和落实好有关环节,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结束后,省中医药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效果评价并予以通报。
附件:江苏省乡镇卫生机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江苏省2007年乡镇卫生机构中医临床技术
骨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的意见》和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4〕64号)精神,结合我省农村卫生和中医药工作实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于2005年起开展了两批乡镇卫生机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共有196名学员接受并通过了培训。经研究决定,2007年将继续开展此项目,并制定《江苏省2007年乡镇卫生机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以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提高乡镇医生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技术骨干培训,使参训人员能够较系统地掌握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治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病的理论和技能,成为在某一专科确有特长,在县、乡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地优秀临床人才。
项目实施,力争做到“三个一”要求,即:(1)每位学员拜一名临床指导老师,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学习;(2)每位学员通过临床进修要学习并掌握一项新技术;(3)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每位学员所在单位与学员临床进修的上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上级医院扶持学员所在单位开展一项以上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