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财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卫规财〔2007〕101号)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日益体现。卫生财务信息网络直报在及时掌握财务信息、保证信息共享、避免数据失真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加强制度约束,强化卫生系统财务管理与资金监控,保证上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制订了《江苏省卫生财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卫生财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管理办法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江苏省卫生财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管理办法
为掌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信息,加强财务管理与资金监控,提高财务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的质量和效率,为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则
卫生财务信息网络直报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表网络报送的管理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送财务信息。
第二条 报送办法和系统权限
卫生财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主服务器设在省卫生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登陆“江苏省卫生财务网络直报系统”,根据授权进行财务报表的填写、查询、上报、汇总、分析等工作。
厅直单位财务报表直接上报省卫生厅。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表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汇总财务报表后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省卫生厅统一制订财务报表格式,并通过系统汇总、查询、分析基层上报的财务信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查看上级发布的文件信息,汇总、查询、上报、分析本地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报送的财务报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查看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文件信息,并按照要求填报财务报表。
第三条 报表种类和填报范围
(一)厅直单位应报送的月报、季报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