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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的通知

  3、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4、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5、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6、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7、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8、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9、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和/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和/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10、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填 写 说 明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江苏省食品索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原料时应按照有关要求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验收记录,便于溯源。
  二、餐饮单位应按照本册的要求如实填写登记相关索证信息,不得涂改或作虚假记录,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三、索取的相关证件、票据应妥善保存,并与本册内容相对应,便于核查。

进货日期

食品(原料)

名称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数量

供货商

索证类型(有√  无×)

产品保质期限至

食品与购货证明一致性(是√否×)

验收人

备注

卫生许可证

检验(疫)合格证明

购货凭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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