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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的通知
(苏卫办监督〔2007〕25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扎实推进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行为,强化餐饮单位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卫生部、省政府和我厅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登记册》和《承诺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登记册》及《承诺书》的贯彻使用和监督指导工作,要求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认真做好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各项职责,主动签署《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并在店堂内张贴明示,以推动餐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为方便各地工作,根据各市餐饮单位基数,我厅统一印制了首批《登记册》和《承诺书》,并委托印刷厂直接发往各市,如有何问题,可直接与印刷厂联系,联系人:李玲莉,联系电话:025-83346821,13951643222。

  附件:1、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样式)
  2、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样式)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江苏省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登记册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保 管 人              

江苏省卫生厅印制


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2、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3)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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