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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总结评估和督查工作的通知

  (二)各成员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相互配合情况。主要检查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情况、部门联动工作情况、部门之间案件移送工作情况等。
  (三)工作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各地针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监督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等机构整改落实情况等。
  2、各地案件查处情况。包括上级转办案件和本地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含投诉举报案件数、立案数、投诉举报办结情况,对违法案件的曝光情况和追究行政、刑事责任人数以及案件查处、整改、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
  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情况、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知晓情况等。
  (四)各成员部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情况。
  1、卫生、中医、科技、人口计生、工商、食药监、军队、武警等有关部门在规范行政许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出台的规章制度和文件情况。
  2、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了许可、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有效的衔接机制;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涉医科研机构审批、监管的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各地执法队伍的建设情况,包括人员情况、培训情况和综合执法能力的提高情况。特别是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情况、医政监督人员情况、开展综合执法情况等。
  4、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涉医科研机构底数和问题是否清楚,是否建立了审批、日常监督档案。
  (五)分析总结当前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对下一步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和督查方法
  总结评估和督查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全面自查和上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工作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对照总结评估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市、县(市)组织对辖区内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总结评估工作进行抽查。各地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逐级上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二)各部门总结评估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将总结报告逐级上报汇总到省级各有关部门,同时上报给本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组织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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