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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2009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及乡(镇)民办消防队针对当前火灾特点,强化执勤备战,认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执勤中队要储备充足的灭火剂和救援物资,做到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快速出击,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县建设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各单位特别是人员集中场所、地下建筑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实地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吉林省消防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6〕45号)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层层签订《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行业、单位,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二)开展春季消防宣传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消防法》,真正实现人人了解《消防法》、自觉遵守《消防法》的目标。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好《消防法》培训工作,分批次、分类别开展,努力实现人人皆知,共同参与消防的目标;各地、各部门要配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好《消防法》培训工作。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及时播报春季防火工作动态,加强对各社区、单位消防安全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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