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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2009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加大各类火灾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力度。

  县消防部门、各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大各类火灾事故的调查力度,加大对纵火案件的侦破力度。发生火灾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调查火灾事故,查明火灾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

  4-5月份,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各地要迅速制定和完善大风天防灭火预案,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地要发布禁火命令,及时督促本地各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严格火电源管理,严禁野外动火。各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全员出动,对居民住宅、社区、村屯以及“六小”单位(小歌厅、小舞厅、小餐厅、小网吧、小商店和小游艺厅)包片包户开展检查,发动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发生。清明节期间,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民政部门要对扫墓祭祀地区实施防火检查和巡查,设立消防安全警示牌,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对重点场所和重要部位实施错时检查,确保安全。

  (四)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

  进一步落实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场会精神,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公安、建设、新农办、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同步实施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简易消防车、手抬机动泵等装备,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村屯民办志愿消防队建设,年内实现25%乡(镇)达到“一乡(镇)一车一专职站”,25%行政村达到“一村一泵一义务队”的目标,同时抓好试点,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

  要积极推广“七(十)户联防”、“风险共担”等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引导、鼓励村民建立自治组织,强化农民群众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手段。要对农村火灾多发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柴草大量进村、进户现象,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防控火灾水平,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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