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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卫监督〔2007〕65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通知精神,9月4日,我厅下发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的紧急通知》,在全省部署了为期四个月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认真落实,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全面推开。

  10月16-24日,我厅先后派出三个督查组对部分地区进行了督查,了解各地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从督查情况来看,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市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责任人员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辖区内餐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两个月来,各地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督查也发现,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尚不平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有待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基层和农村地区的餐饮专项整治力度还有待加强,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建立等主要整治目标还需重点推进,按时完成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形势不容乐观。

  为扎实推进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照目标,认真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的再部署

  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国务院确定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围绕专项整治目标,抓住还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认真分析总结、梳理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制定下一阶段工作实施计划,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县(市、区)卫生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推进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本地区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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