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期督查情况的通报
(苏卫办监督〔2007〕28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了解、推进各地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进行督查调研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07〕24号)的有关要求,10月15-24日,我厅派出三个督查组对盐城、扬州、淮安、镇江、苏州、南通六市及有关县(区)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督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等形式,了解各地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强化监管与规范引导、打击违法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依法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消除餐饮消费环节上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截至10月30日,全省已检查餐饮单位90241家,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81724人次,查处案件1709起,罚款324.7万元,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808家,吊销卫生许可证单位18家,全省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93.85%、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为84.8%。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
我厅《关于开展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各市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责任人员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辖区内餐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苏州市还组织了全市整治行动启动会。各地还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落实整治行动日报、旬报和重要信息专报制度,各地卫生部门均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渠道畅通,报告准确、及时。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1、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情况,采用不同模式,使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社区、村庄和街道,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已基本做到城乡联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淮安、南通、镇江、盐城等地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建章立制、完善标准、加强对小餐饮单位的整治。如南通市在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和摸底的基础上,对发现的无证经营餐饮单位,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予以取缔,在一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取缔无证经营餐饮单位66家,同时,按照“关掉一批、整改一批、培育一批”的整治思路,开展了外送盒饭专项整治行动;盐城市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学校和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对市区近5000个小饮食店进行本底调查,建立分户档案,并分类别制定了小餐馆、快餐店、小吃店、烧饼油条店等12种小饮食店卫生标准,分片、分组对市区登记造册的小饮食店逐户进行登记测量,实行一户一档,一户一整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