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领域的案件。认真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和受贿行为。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腐败分子决不姑息。
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把查案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案件剖析,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预防腐败机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四、大力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保证全县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优化软环境就是发展经济的理念,营造亲商、安商、护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由环境整治向环境建设的转变。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不准”规定,落实全市“十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科学审批、服务承诺、举报投诉、责任追究、政行风评议和收费、检查及经济制裁审核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清理和整顿社会中介组织,建立信用等级制度,规范其行为,努力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案件。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对于政令不畅、中间梗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对于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执法不公、枉法裁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处理。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继续抓好民主评议软环境、政(行)风和“百名科(股)长评议”工作,推动部门和行业解决问题、转变作风,在全县上下打造出一流的政策、法制、服务、信用和人文环境。
五、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继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拓展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领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行财政综合预算,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大对预算资金及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坐收坐支、挤占、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