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说明:
1.本地区餐饮单位总数(底数)=(1)+(2);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总数(底数)(1)是指本地区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的总数,包括有卫生许可证和无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总数。(1)≠(3)+(9)
2.检查单位数(3)是指整治过程中检查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数量。
3.发现无证单位数(9)是指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总数量。
4.餐饮单位进行索证台账纪录,并留存购物凭证即视为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建立率(5)=(4)/(3)*100%。
5.检查非法使用原料单位数(6)是指检查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是否使用非法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的数量。
6.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指在进行卫生许可审批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中采用量化分级表格进行许可和量化评价即视为已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 (8)=(7)/(3)×100%。
7.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查处是指本地区对无证餐饮单位执法检查处理的情况,查处方式可以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签订承诺书、整改、处罚和取缔等。无证查处率(11)=(10)/(9)×100%。
8.农村检查单位数(12)包括检查非法使用原料单位数。非法使用原料监督检查覆盖率(13)=(12)/(2)×100%。
9.2007年12月1日起统计,12月10日上报。
附件3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提纲
(供参考)
一、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省卫生厅部署的餐饮经营单位4个100%、1个95%的完成情况:
(一) 全省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包括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下同)“根本上解决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问题;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建立实施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的整治目标完成情况。
(二)全省农村地区的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的整治目标完成情况。
二、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
1.各市专项整治机构、组织工作情况(工作组织机构、召开会议、部门协调配合、下发专项整治文件、新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宣传动员工作、督促检查等方面的情况);
2.基层工作措施与责任落实情况(无证经营整治是否全面,监督覆盖率、针对责任相对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培训宣传、开展业务指导等情况,违法案件的处理及大案要案查处数量);
3.数据信息报告工作(基层信息报告及数量,上报信息报告及数量)。
(二)重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
1. 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的整治和推广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
2. 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的建立、实施和推广情况,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情况;
3. 针对重点地区(农村)、重点单位(中小餐饮单位)、重点人群(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
4. 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防控措施和2007年9月份以来发病情况及其与去年同期的比较的情况。
三、长效机制建设和实施情况
(一)监督执法和执法网络建设情况。
1.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2.基层监督网络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
3.政策制度的建设。
(二)工作亮点和取得的经验。
1.工作亮点;
2.本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
3.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
(三)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培训和取得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