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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发展改革委系统认真参加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发展改革委系统认真参加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办发〔2009〕24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综治委要求,2009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确保江苏持续成为全国最安全地区的工作目标,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推进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全面完成第二轮平安江苏建设各项任务,为保障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和庆祝建国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结合全省发展改革委系统职责,特作如下通知:

  一、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带来的不利影响,更加自觉地从服务大局出发谋划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各种相关信息的报告及通报工作,为党委、政府做好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当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专项排查工作,掌握有关风险线索,提供有关信息,做好沟通工作。

  三、积极做好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办理各类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为扩大投资、保持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保障。

  四、参与相关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处置机制工作,参与相关大调解工作,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效率。参与相关信访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基础建设工作。努力做好基层政法设施建设工作,支持公、检、法、司等系统基础建设工作。积极参加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认真做好本单位、代管单位和直属单位的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重视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内部治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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