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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1999修订)[失效]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一)“财务指标”部分按纳税人当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有关栏目填写,其中商业企业“商品销售收入”栏按照《损益表》“商品销售收入净额”栏数据填写。
  (二)“销项发票”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栏和“开具普通发票”栏按照“备查资料”情况填写,“未开具发票”栏填写纳税人销售(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税额,上述三栏均包括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税额。
  (三)“进项发票或凭证”部分各栏按照“备查资料”情况填写。
  (四)“虚拟的进项税额”部分填写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在当期抵扣的进料加工企业虚拟的进项税额。
  三、《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二)“填写日期”,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按发票份数填写,纳税人按本使用的,应换算份数后再填写。
  (四)“本期开具”栏填写纳税人当期填开的发票有效份数。
  (五)“本期作废或遗失”栏填写误填作废的发票份数、整本作废的空白发票和丢失的发票。
  (六)“交回未开发票”栏填写交回给税务机关尚未开具的专用发票。
  四、《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在异地设有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报本表。
  (二)“本月销售额”和“本年累计销售额”栏填写由总机构将货物移送到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但仍由总机构统一开具发票、收取货款并统一纳税的销售额。
  五、〈一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一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每月按使用专用发票存根联每本一张(技发票号码顺序填列),按取得抵扣联25份一张填列清单。(以上不足25份的按实际填列)
  (二)“纳税人名称”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名称。
  (三)“共___页、第____页”分别指清单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四)“资料册号”按相应的“发票存根联封面”或“申报扣税凭证封面”(专用发票部分)上的“本册编号”的号码填写。
  (五)“发发票代码”根据每张专用发票左上角的号码填写。“发票号码”根据每张专用发票右上角的号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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