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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1999修订)[失效]


增值税纳税申报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适用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填表日期”是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年、月、日。
  (四)“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五)“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人代表的姓名。
  (七)“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八)“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九)“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销项”部分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1、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栏的填写口径,为应征增值税的所有货物和应税劳务,包括出口实行“先征后退”货物、视同销售货物等。其中“销售额”栏,填写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劳务所取得的全部销售额,包括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征增值税的价外费用等。税额栏的“本年累计数”(1d)按“本月数”(1c)加“上期累计数”填列。
  “货物名称”栏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写。对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按不同税率汇总填报申报表。但必须同时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货物分类口径填列“货物清单”(格式见附表9)。
  2、第8栏“免税货物”指国内环节免税货物。即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货物。不包括出口环节免税的货物。
  3、第9栏“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栏填写享受免税政策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包括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卷烟厂销售给出口卷烟企业“准予免税购进”的出口卷烟和1993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国内转厂免征增值税部分的销售额。
  (十一)“进项”部分的有关栏次,按下列方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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