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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1999修订)[失效]

  (三)《发票领用存月报表》(附表3);
  (四)《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附表4);
  (五)《一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附表5);
  (六)《一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附表6);
  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和采用普通电脑开票及报税的纳税人,须打印上述报表,连同软盘一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七)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2、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
  3、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复印件);
  6、运输发票(复印件);
  7、购进农产品的普通发票(复印件);
  8、《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9、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10、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和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单;
  11、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的填报要求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四联,依次为申报联、收执联、记帐联、稽核联。由纳税人按规定的填表说明要求填报。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式三联,依次为申报联、收执联、稽核联。由纳税人根据申报期所属月份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存根联和有关扣税凭证等备报备查资料整理汇总后,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
  (三)《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一式三联,依次为申报联、收执联、发票管理联。由纳税人根据清点核对结存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数量和号码的结果以及发票领用存情况填写。
  (四)《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一式三联,依次为申报联、收执联、稽核联。由总机构将货物移送到受货机构用干销售,但仍由总机构统一开具发票、收取货款并统一纳税的,填写该表。
  (五)《一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抵扣联)明细表》一式三联,依次为申报联、收执联、稽核联。由纳税人根据申报期所属月份内使用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含红字存根联和作废存根联)和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符合抵扣条件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的有关项目数据填列。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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