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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的通知

  四、培训方式
  采用理论授课、专题讲座、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经验交流、研讨会等方式,可充分利用视频课件、专题网站、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辅以情景模拟、预案推演、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做到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现场处置培训相结合,地区交流与外出培训相结合,采取多种灵活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五、组织管理
  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和市级卫生应急管理干部以及师资的培训;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进行培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各类医疗救治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六、考核要求
  (一)集中培训的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形式。进修培训考核采取理论考试与专项调查报告相结合方式。
  (二)理论考试的比重:掌握内容占70%,熟悉内容占20%,了解内容占10%。
  (三)操作考试可采用桌面推演、案例讨论、分析总结等方式。
  (四)专项调查报告根据进修专业选择题目,由带教导师评分。
  (五)可根据每次培训班的特点选择和确定考核方式。
  (六)对卫生应急专业岗位培训实行学分制,经考核合格者,方可授予“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同时要将个人参加卫生应急培训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考核内容。
  七、具体实施
  分别按照各类人员培训大纲具体实施(见附件1~7)。

  附件1. 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大纲
  附件2. 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疾病预防控制)培训大纲
  附件3. 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医疗救治)培训大纲
  附件4. 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监督)培训大纲
  附件5. 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
  附件6. 医疗救治人员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
  附件7. 卫生监督人员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

  附件1
  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各类卫生应急管理干部掌握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增强应急管理和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卫生应急常态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能力,达到卫生应急管理岗位的要求。
  二、培训对象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从事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医疗机构等单位分管卫生应急工作的负责人。
  三、培训方法
  (一)培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主要采用短期集中培训形式,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国内考察、出国(境)考察、培训和交流等形式。
  (二)教学方法。以课堂理论授课为主,可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
  (三)学时安排。36学时。每年培训一次,一次18学时,两年完成一轮培训。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卫生应急概述与相关理论
  1.应掌握内容
  (1)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特征;卫生应急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和原则;卫生应急管理的概念、特点、原则与内容;卫生应急管理的参与主体及职责;我国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概念、构成、作用和意义。
  (2)卫生应急机制的概念、意义和建设原则;卫生应急的指挥决策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信息发布与通报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应急保障机制、国际和地区间交流与合作机制、督导评估机制、恢复重建机制、责任追究与奖励机制的目的、意义、构成、运行和主要内容。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的意义、作用与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卫生应急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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