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
工作任务:
1加快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发挥其对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积极推行在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
责任单位:教育厅
2推行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责任单位:教育厅
(二)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工作任务:
1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
牵头单位:教育厅
责任单位:教育厅、体育局、自治区团委
2对达到合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达到优秀等级的颁发“阳光体育奖章”,增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荣誉感和自觉性。
责任单位:教育厅、体育局、自治区团委
(三)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工作任务:
1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加强素质教育。中小学要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责任单位:教育厅
2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锻炼。
责任单位:教育厅
(四)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工作任务:
1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开足上好体育课。
责任单位:教育厅
2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
责任单位:教育厅
3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
责任单位:教育厅
4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
责任单位:教育厅
5因地制宜地组织广大农村学校学生开展体育锻炼。
牵头单位:教育厅
责任单位:教育厅、体育局、自治区团委
6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的体育锻炼活动。
牵头单位:体育局
责任单位:体育局、教育厅、自治区团委
7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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