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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蓝盾二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蓝盾二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卫监督〔2008〕25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8〕18号)和2008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监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根据《2008年全省医疗服务监督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近期在全省组织开展“蓝盾二号”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目标

  “蓝盾二号”专项行动由各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卫生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二、活动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 “黑诊所”,“游医”、“假医”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无证行医行为,促进城乡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二)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行医、诚信服务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凭证执业情况,开展诊疗活动是否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期校验;医疗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是否按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是否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医务人员是否凭证执业;有无超范围执业、异地执业;外地人员是否办理变更注册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初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初~6月中旬,重点是打击无证行医。第二阶段:6月中旬~7月底,重点是规范执业行为。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查找本地区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县(市)、区检查所辖乡镇的覆盖面要达到100%,省辖市检查所辖市区城乡结合部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将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办相结合,发动群众投诉举报非法行医行为,抓住案件线索,依法查处到位,案件查办率达到100%。要继续保持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联系和相互配合,加强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工作,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办,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切实加大对非法行医活动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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