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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1)必备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理设备
  现场检测设备:急救防护装置A级、急救防护装置B级、共用采样设备。
  医疗救治设备:现场复苏设备、多功能监护仪、心脏起博监护器、输液泵、便携式呼吸机、血气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移动式监护装置、呼吸机、除颤器、空调设备、降温毯、冰帽等。
  (2)必备的应急药品
  必备的现场救治应急药品有:①抗生素类;②心血管系统和抢救药;③呼吸系统药;④维生素类;⑤调节水、电解质平衡药;⑥解热镇痛药;⑦激素类;⑧麻醉及辅助药;⑨脱水剂等。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申请并设立专项资金,以保证必备的医疗卫生设备与更新。
  (4)各级气象部门保证必备的应急气象设备与更新。
  8.4技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要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的管理,保证监测系统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敏感性。建立并完善高温中暑事件的实验室网络,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1中暑:在本预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气象条件直接引起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
  2中暑先兆:是指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3轻症中暑:除中暑先兆的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4重症中暑:重症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型,也可出现混合型。
  4.1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4.2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43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9.2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省卫生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制定,并共同负责解释。省卫生厅和省气象局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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