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货物运输业发票开展审核检查的实施方案

  (四)稽查结果下发的具体流程
  1.其他抵扣凭证(货物运输业发票)稽核结束后,总局已将发票稽核结果(相符、不符、缺联、重号)信息,放在服务器下载目录上。
  2.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算中心分别以FTP方式登录该服务器,在区局的目录下下载全区的稽核结果文件。
  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计算中心负责将货物运输业发票的文件下载后,将文件解压,并按地、州、市、区县生成的文件放置在区局FTP服务器上,供下级下载。区局以下各级接收、分发数据部门由各级地方税务局局长确定。
  4.区以下地方税务局在区局的FTP服务器上下载本地的稽核结果文件。其他抵扣凭证稽核结果文件命名规则见(附件一)。各地可在总局技术支持网站上下载《稽核结果已导出工具》,并提供给所辖区县级地税局,以便将稽核结果转换为EXCEL文件。

  五、货物运输业发票审核检查方法
  (一)关于“不符”票的处理
  开票方所属地税机关将存根联和抵扣联信息全部下载,由管理部门(区局为征管处)对存根联电子信息与票面信息进行审核检查。
  1.如果经开票方所属地税机关审核检查,不需再由抵扣方税务机关继续审核检查的,按照国税发[2004]119号文件规定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2.如果存根联不存在采集录入等技术性错误,可初步定为不符发票。
  3.如果属于存根联采集录入等技术性错误,进行修改后两联相符,可定为相符发票;进行修改后两联仍不符的,可初步定为不符发票。
  (二)关于“缺联”票和“重号”票的处理
  开票方所属地税机关将抵扣联信息下载,由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检查。
  1、如果相应存根联不存在,可定为缺联发票。
  2、如果属于存根联漏采集等技术性错误,进行修改后两联相符,可定为相符发票;进行修改后两联仍不符的,可定为不符发票或重号发票。

  六、审核检查结果的处理与反馈
  (一)为保证管理部门对技术性错误和涉及发票的一般性违规行为发票审核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应为管理部门相关人员配发税务检查证,对需要下户检查的或经检查需要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的,管理部门须提请局领导签发并以税务局的名义下达有关文书。
  经各级地税机关审核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负责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不符、缺联、重号、作废、失控的其他抵扣税凭证,允许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二)稽查局要将征管处移送的涉嫌偷骗税和异地货物运输业发票协查结果在每月6日前移送征管处,征管处将所有技术性错误、涉及发票的一般性违规行为及涉嫌偷骗税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审核检查结果在每月10日前移送流转税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