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要求:一是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建设密闭和风门,改善通风系统;二是清理和维护工作面及采区总回风巷,减少通风阻力,增加矿井深部风量;三是按照矿井设计要求进行采区开拓布置和采掘施工。
整改期限:2007年10月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环江县下金煤业公司。
监管责任单位:环江县人民政府、河池市安监局。
(四)都安县、宜州市小煤窑非法开采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都安县、宜州市煤炭产区矿业秩序比较混乱,非法开采现象时有反弹,近年来已发生多起非法小煤窑重大伤亡事故。
整改要求:都安县、宜州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力量,坚决打击非法开采现象,建立矿区矿业秩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矿区安全。
整改期限:2007年6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都安县人民政府、宜州市人民政府。
监管责任单位:河池市国土资源局。
(五)金城江区拔贡镇无证农用船舶载客运输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4艘载客农用船舶简陋、朽烂,未配备任何救生、消防设备,未经检验、登记核载乘客定额及经营许可。
整改要求:船舶须经更新、登记、检验合格和办理运输经营许可。
整改期限:2007年6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监管责任单位:河池海事局。
(六)国道323线金城江区东江镇路口(G323线1207公里+300米)交通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金宜一级公路与通往河池化工总厂的岔路口,车辆、行人较多,路面宽阔、平坦,路口周边的路树、土坡及一些非交通标志牌遮挡视线,车辆速度较快往往容易发生事故。2003年以来发生了2起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10人死亡,31人受伤。
整改要求:1、公路部门对该路段的车速进行核定,规定合理的车速并设立限速标志。2、清理路口往宜州方向与往河池化工总厂方向夹角的路树及土坡。3、在支路口设减速丘及设置让行标志。
整改期限:2007年7月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金城江公路局。
监管责任单位:河池公路局。
(七)省道205线宜州市德胜镇立新村路口路段(205线35公里+500米)交通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该路段为急转弯路段,对路况不熟且车速过快容易导致采取措施不及车辆驶出路外。2006年以来已发生死亡事故5起,造成6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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