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度市级重点监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7]75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监控和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大厂矿区铜坑火区及铜坑矿井下采空区安全隐患等10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列入2007年度市级重点监督整改对象,要求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力量,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及整改要求
(一)大厂矿区铜坑火区及铜坑矿井下采空区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2006年以来铜坑火区及井下采空区发生多起较大的矿压活动,尤其2006年12月24日大厂矿区发生了里氏2.2级地震,经地震专家现场测定震中位于铜坑火区至高峰公司地面塌陷区之间,但震因不明,对矿山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
整改要求:一是按已组织审查通过的安全整治方案进行火区治理,做到彻底消除细脉带地压隐患,将火区置于可控状态并最终消除火区隐患;二是由市安监局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开展大厂矿区矿压与地震活动性质、原因及其对矿井安全的危害评估及对策研究。
整改期限:2007年12月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华锡集团铜坑矿。
监管责任单位:南丹县人民政府、河池市安监局。
(二)五圩矿区不明空区和水体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五圩矿区开采历史悠久,矿区矿业秩序曾一度混乱,留下了许多不明空区,现有的矿井个别井下相互贯通,存在着放炮、空区垮塌、透水及有毒有害气体窒息和中毒等重大危险因素。
整改要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企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对矿区的安全隐患进行系统勘查和评估并制定安全整治方案;引导矿山企业进行重组,实行规模开采,加大安全投入。
整改期限:2007年12月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五圩矿区各矿山企业。
监管责任单位:金城江区人民政府、河池市安监局。
(三)环江县下金煤业公司矿井深部通风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环江县下金煤业公司矿井深部通风不良,易发生重大矿井通风瓦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