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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为河池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捐赠文物的通告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为河池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捐赠文物的通告


  河池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即将建成,为确保基地内的革命纪念馆、民族博物馆和铜鼓博物馆如期对外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转让、出借给我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或者提供给我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展览和研究。

  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文物线索。

  三、提供文物线索或捐赠文物的范围。历史上各时代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文物;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

  四、凡捐赠文物者,市人民政府发给荣誉证书,并享有永久免费参观河池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权利。若文物等级较高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所捐赠的文物陈列时,在文字说明中写明捐赠者的姓名、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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