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托幼机构暑期学生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9]18号)
各区县教委,各中等专业学校: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已正式宣布把甲型H1N1流感预警级别升至6级,本市确诊病例也在不断增加,随着暑假的临近,各校外教育机构以及各级各类学校也将迎来暑期学生活动的高峰期,防控工作将面临着新的考验。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为确保广大师生健康安全和暑期学生活动的顺利举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现就暑期组织开展学生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校外教育机构的防控措施
(一)加强领导
1.各校外教育机构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
2.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管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和监督检查到位。
3.对所有参与暑期管理的教职员工进行培训,掌握甲型H1N1流感及防控的相关知识。
(二)加强监测
1.所有校外教育机构都必须配置使用体温检测设备。
2.每天对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凡体温超过37.5℃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活动区域。
3.所有教师在上课或组织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精神状态的观察、了解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的监测和登记。对于发热37.5℃以上或者可疑患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并报120或999送到医院诊治。
(三)加强消毒
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每天活动结束后都要对活动场所等公共活动空间进行科学规范的消毒。坚持室内通风,湿式扫除,保持室内空气清晰。
二、切实加强对参加暑期活动的学生管理
(一)参加暑期集体活动的学生,如果曾前往疫区国家出访或旅游的,必须居家隔离7天后方可参加活动。
(二)凡组织学生参加外出暑期文化交流、夏令营等活动的,必须安排学生在学校开学前7天返京。
(三)要求学生每日参加活动时都要上交健康记录表(附件2),同时要对参加活动的学生每天都进行体温检测,凡体温超过37.5℃的人员一律不允许参加活动。
(四)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并按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