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目标责任制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一)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将城镇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完成以消防水源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确保消防水源覆盖率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完成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站建设任务,加大消防器材装备的配备率,壮大灭火救援队伍,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四)深化社区消防建设,将社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宣传教育内容,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六)全面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体系。
(七)完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消防经费随财政增长相应递增。
(八)及时掌握和控制消防安全形势,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百色市县(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谭锡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何延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汉碧 市公安局局长
刘兴康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
李俊斌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青松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金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卢元恩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长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调研员
班付年 市建设规划委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刘兴康同志兼任,成员由韦喜伦、兰海固、杨自堂、潘吉业、李孙权等同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