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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07年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结构、设计及标识。

  改建和新建的房屋建筑材料以牢固、耐用为原则,一般为砖瓦结构,各县(区)要根据当地民居特点,由建设部门设计美观大方、牢固、实用具有当地民族特色的房屋,样式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模式结合起来,尽可能相对统一规范,要镶上统一规格的标识牌,标识牌由市扶贫办统一设计,县(区)财政出资制作。

  (三)时间及程序。

  2007年4月,全市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启动;各县(区)6月初以前完成改造建房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选址、对象确定、设计和补助资金到位,6月下旬动工修建,10月底前完成建房任务。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评标准”进行检查,其中房屋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中的安全指标必须完全合格。凡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11月份各县(区)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并做好总结,12月份市组织抽查验收。

  (四)纪律要求。

  在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作中,对因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抓得不紧,致使完不成茅草房改造任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限期完成改造任务;对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茅草房、危房改造资金或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致使房屋倒塌造成损失的,全部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资料收集和管理。

  各县(区)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的资料收集、数据传送,按相关要求执行,要认真对待,严格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农村茅草房改造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管理和相关资料报送。

  六、检查验收

  各县(区)要于2007年11月底前将完成计划任务和检查验收情况书面上报市农村特困户茅草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底前将组织市级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茅草房改造数量、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市级验收的抽检率不低于50%。

  附件:1. 百色市2007年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项目计划任务表

  2. 百色市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检查验收办法

  3. 百色市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检查验收表

  附件1
  百色市2007年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项目计划任务表

(区)

计划改造茅草房特困农户数

(户)

资金总额

(万元)

其  中

自治区级

(万元)

市级

(万元)

县级

(万元)

全市

9338

4669.00

3112.67

622.53

933.80

右江区

1208

604.00

402.67

80.53

120.80

田阳县

156

78.00

52.00

10.40

15.60

田东县

879

439.50

293.00

58.60

87.90

平果县

557

278.50

185.67

37.13

55.70

德保县

217

108.50

72.33

14.47

21.70

靖西县

115

57.50

38.33

7.67

11.50

那坡县

34

17.00

11.33

2.27

3.40

凌云县

608

304.00

202.67

40.53

60.80

乐业县

740

370.00

246.67

49.33

74.00

田林县

627

313.50

209.00

41.80

62.70

隆林县

2101

1050.50

700.33

140.07

210.10

西林县

2096

1048.00

698.67

139.73

2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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