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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开展米粉生产企业执行强制性地方标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百色市开展米粉生产企业
执行强制性地方标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开展米粉生产企业执行强制性地方标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五日

百色市开展米粉生产企业
执行强制性地方标准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地方标准〈米粉质量安全要求〉、〈豆腐类、腐竹质量安全要求〉宣贯实施及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发〔2006〕76号)精神,为了规范我市米粉生产企业经营行为,全面实施DB45/319-2006《米粉质量安全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近年来,我市米粉生产行业经过质监、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体质量安全水平还不高,米粉生产企业仍然没有执行DB45/319-2006《米粉质量安全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米粉质量安全存在着较大的隐患,必须加大整治和规范力度,促使米粉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经营,确保消费群体的健康和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开展米粉生产企业执行强制性地方标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黄卫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李树林 市质监局局长

  游炳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
  陈世东 市卫生局副局长

  罗  龙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振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沈开焕 市商务局副局长

  林  茂 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林茂同志兼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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