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照建设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以及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需要,对市直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对接,建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和监控平台,同时,增强网上办事功能,整合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全市一站式网上服务;
(三)电子监察系统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
(四)对行政审批部门审批业务数据的采集和对接;
(五)建立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网络平台。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7年6月10日)。
1. 确定纳入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监管范围的监督检查重点部门和重点事项岗位;
2. 制定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二)系统建设完善阶段(2007年6月10日至6月28日)。
1. 按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求,完成对市直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岗位进行微机管理,完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终端建设工作;
2. 对市直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岗位的系统数据录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三)运行调试阶段(2007年6月19日至29日)。
1. 完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自治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与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之间的联网对接;
2. 完成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联网的安装调试。
(四)试运行阶段(2007年6月30日)。
2007年6月30日起,该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基本实现对36个重点部门126个重点行政审批事项岗位实时在线监察。
(五)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下发至各部门施行。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设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是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部署的一项工作任务,也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支持和配合做好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要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与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以建设电子监察系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行政效能管理创新,提高我市电子政务服务能力,改善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