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百色市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百色市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族古籍办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市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领导机构与工作机构
为组织领导全市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市成立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杨艳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初 阳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郭秀昌 市民委主任
黄如松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
凌其仕 市民委副主任
罗桂梅 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金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振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 钢 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鲍荣钢 市档案局副局长
黄 芬 百色起义纪念馆馆长、右江民族博物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市民委,办公室主任由凌其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罗桂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市民委、文化局及下属机构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的会务筹办、上下联络、综合协调、起草相关文件和材料、整理报送信息,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家工作组从市民委、文化局(含下属单位)、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抽调或聘请专业人员,负责承办和实施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的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