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3.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要求和我区、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规定,对能够在农业局内部安置原种子生产经营机构富余人员的,其产权归本级农业局;对农业局自身无法安置原种子生产经营机构富余人员的,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情况下,通过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兼并、破产、出售等多种形式,加快企业改制重组或解散。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种子企业改革改制。企业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开发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相对控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二)完善种子管理体系。

  1. 恢复、完善种子管理机构。种子管理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恢复、完善市、县两级种子管理机构(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机构的职能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七条作出了规定。要加强种子管理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的监管。上级种子管理机构对下级种子管理机构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

  2. 加强种子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按照稳定队伍、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原则,加强对种子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3. 强化保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落实种子管理机构的“三定”工作,配齐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种子管理站)的专业管理人员,现有的种子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经过资格考核,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种子质量检验员考核制度,逐步实行品种试验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积极支持种子管理部门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技术推广、品种试验和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工作。

  各级财政要切实保证种子管理机构的经费,工资、补贴及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1. 严格企业市场准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办理种子企业证照,加强对种子经营者的管理。同时,要消除影响种子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促进种子企业公平竞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