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铁合金行业全面检查清理。开展全市铁合金企业专项检查,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对该行业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
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谭锡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 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侯晋桂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
文小春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青松 市监察局副局长
葛优良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大海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刘 波 市经委副主任
黄汉富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翔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卢元恩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 巍 市公安局调研员
翟 冰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苏元东 市文化局副局长
覃蔚东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李应权 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文小春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监察局、司法局、工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相应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要结合实际情况,逐级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联动。
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做好调查研究,提出辖区内违法排污的重点案件;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业区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涉铅行业、铁合金行业和造纸行业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协调、上传下达、情况汇集、总结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