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调查以1:500比例尺为主,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测量手段,开展大比例尺权属调查及地籍测量,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等信息。地籍调查尽可能采用解析法。
3. 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方法。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并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逐图斑录入调查记录,并对土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的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以地理信息为图形平台,以大型的关系型数据库为后台管理数据库,存储各类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实现对土地利用的图形、属性、栅格影像空间数据及其它非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4. 网络的信息共享及社会化服务技术方法。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先进、高速体系,按照“市一县”两级结构分级实施,实现互联和数据的及时交换与传输,为国土资源日常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为各相关部门和社会提供土地基础信息和应用服务。
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成果
(一)数据成果。
1. 市、县(区)、乡(镇)、村、组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2. 市、县(区)、乡(镇)、村、组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 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 市、县(区)行政区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5. 市、县(区)、乡(镇)、村、组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二)图件成果。
1. 市、县(区)、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 市、县(区)、乡(镇)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3. 市县(区)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 市、县(区)、乡(镇)、村、组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5. 第二次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 综合报告。
(1)市、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市、县(区)第二次土地技术报告;
(3)市、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2. 专题报告。
(1)市、县(区)、乡(镇)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市、县(区)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