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查,全面获取准确、可靠的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为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各项土地资源管理业务提供可靠的基础支撑和经济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政能力,严格保护土地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
(四)开展第二次调查,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通过调查,掌握全市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为考核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收缴等提供准确依据,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调查目标。
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全国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具体任务如下:
1. 村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这次调查的重点任务。按照调查内容,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用1:10000比例尺,以正射影像图为底图,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为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奠定坚实的基础。
2. 城镇土地调查。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
3. 基本农田调查。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县(区)、乡(镇)、村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4. 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市、县(区)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开展市、县(区)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满足县级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