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领导机构
本次整治活动由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下设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谢雪民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王 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有:市委宣传部郑国瑞,市市政管理局黄剑明,市交通局王剑东,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黄耀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蓝亮,市农机局覃世雄,市监察局李峰,市司法局陆墒瑶,市建设规划委黄建昌,市质监局莫秀兰,市工商局李国兴,市教育局黄小专。
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全市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区)、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工作分工落实好整治工作任务,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地点、定方法、定时间、定要求、定奖惩。
四、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车辆、行人通行有序,路口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三)规范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占道设施,主干街道各类违法占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行路难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四)停车场所设置合理、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公交站台和出租车停靠区域秩序明显好转,非法营运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五)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的长效工作制度普遍建立,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
(六)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责任制普遍建立和落实,交通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五、实施步骤
整治时间从2007年9月至2008年11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9月中旬前)。
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声势,让群众充分认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配合意识;对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乱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