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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进军 市建设规划委副主任

  李 凯 市交通局副局长

  廖新添 市水利局副局长

  盘福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春红 市民委纪检组长

  黄 崧 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张平高 市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谭中喜 百色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黄 芬 百色起义纪念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罗桂梅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人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各县(区)要于2007年9月底前成立相应的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普查队伍,制定具体的普查工作方案。县(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工作方案报百色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市、县(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家组,负责培训、指导、检查及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等工作。市专家组由市直及县(区)文物、建设、统计等部门的专家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右江民族博物馆。每一个县(区)要有一名常驻专家,实行“一个县(区),一个领衔专家,一干到底”的工作机制。

  三、普查主要任务

  (一)通过广泛深入的实地调查,摸清我市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岩崖(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数量和保存情况,对登记在册的200余处文物点(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做好调查登记,准确填报普查信息。

  (二)对未列入保护对象的工业遗产、民族建筑、乡土建筑、近代建筑、文化线路等,评估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及时确定为文物保护点。

  (三)根据全市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量化指标、保存状况和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对濒临损毁的文物,采取近景摄影测量、建立三维景观模型。编制百色市文物图集(含印刷版和电子版)。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建立百色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文物保护单位数据库管理系统。

  (四)对古民居群保存较好的村镇重点调查,为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做准备。对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文物资源,提出保护和利用方案,为发展当地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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