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百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百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百色建设,提高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7〕24号)的精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全面掌握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研究确定我市文物事业发展战略,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档案管理,促进文物保护机构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
(三)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核定公布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推荐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准备。
(四)培养和锻炼一支熟悉文物管理、热爱文物保护的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百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韦纯良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启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如松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
罗桂梅 市文化局副局长
蔡文姬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兰廷玉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金桃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飞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