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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百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百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百色建设,提高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7〕24号)的精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全面掌握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研究确定我市文物事业发展战略,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档案管理,促进文物保护机构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

  (三)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核定公布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推荐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准备。

  (四)培养和锻炼一支熟悉文物管理、热爱文物保护的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百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韦纯良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启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如松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
  罗桂梅 市文化局副局长

  蔡文姬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兰廷玉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金桃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飞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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